为了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,维护毕业生的人身安全,确保毕业生实习工作顺利开展,学院特制定此管理规定。规定自颁布之日起,我院大四学生如确须进行校外就业、实习,并在校外住宿者,均须按照以下相关要求办理请假手续:
一、由学生本人向学院学生办公室(主楼南329室)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。申请书须写明请假事由、请假期限、前往地点、实习单位、本人联系方式及备用联系方式等,以确保离校期间与学院联系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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